据介绍,两部门下一步将组织专家学者、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编写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开展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等。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