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例会。每周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各自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商讨近期工作,明确各自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按月总结。每月第一周通报上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共同制作工作通讯,报送双方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协商制定下一个月工作计划。
三、分工协作。如有需双方共同合作开展的工作,须提前3日告知对方。遇重大事项需要协商解决的,分别提请双方主管领导召开协调会。医院由人才资源部负责牵头,邀请医院或学校相关领导参加;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由中心办事处负责牵头,邀请中相关领导参加。
四、规范审批。涉及双方工作的有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宣传资料,需通过双方单位的领导审核后,方能在各自单位印发,双方各存一份原件归档。需双方联合发文的,实行会签发文制度。
五、报告工作。定期向双方领导汇报合作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每项合作开展的工作完成后,中心办事处与医院人才资源部联合制作工作简报。
六、信息共享。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相关信息应建立互相沟通的平台,对于可以交流的部分文件及资料互送复印件,以利更好地合作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