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需开具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该怎么办理呢?本期就和大家一起来说说这个问题吧!
一、适用范围
已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因上市、审计、招投标等原因,开具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的。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办结。
四、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单位书面申请、有权机关出具的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协查证明(如:单位社保参保证明等)原件各一份,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1、主城区办事处受理的
市中心审批通过后,打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联并加盖市中心公章后返给办事处,再由办事处返给单位。
2、远郊区县分中心受理的
市中心审批通过后,分中心打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联,加盖分中心公章后返给单位。
(来源:重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