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此项政策将覆盖全市1119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其中,约368万老年人员将直接受益,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建立完善待遇确定正常调整机制
在中央确定的全国基础养老标准基础上,统筹考虑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变动和财力状况等因素,与国家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也就是说,未来有关部门将会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我市城乡居民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
二、建立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机制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2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仍为100元/人/年,最高档次调整为3000元/人/年,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政府补贴随之调整,最低档次补贴30元/人/年,最高档次补贴160元/人/年。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三、加发老年人基础养老金
2020年1月1日后年满65周岁的领待人员,从年满65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再增发5元养老金。2019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5周岁的领待人员,从2020年1月起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已满70周岁的领待人员仍按原高龄补贴标准执行。
(来源: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