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简介
重庆市北碚区第二精神卫生中心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后丰岩,由着名爱国实业家卢作孚先生所创建的天府矿务局总医院衍生而来,始建于1937年,有着80余年的悠久历史,建国后收编为国有,现隶属于重庆市国资委所属重庆能源集团健康产业公司。中心占地面积60余亩,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面积2.3万余平方米,病人室外活动面积达4.3千余平方米。中心编制床位达360张,现实际开放床位达500张,是重庆市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所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公立医院。
中心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38人、初级职称118人;医生47人、医技人员25人、护理人员86人、其他人员17人。
中心设有急诊留察室与综合住院部,临床科室设置有:急诊医学科、全科医疗科、内科、精神科(设精神科门诊,包括急诊、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病区,设独立的男病区、女病区、心身病区、康复病区;病区设心理测量室、精神医学鉴定室、矿区员工心理研究室、精神分裂症研究室、工娱疗室、图书室、康复训练基地等),以及系统配套的医技科室和管理科室。
中心拥有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仪、CR机、数字化动态脑电图机、脑功能治疗仪、经颅多普勒脑血管诊断仪、全自动血气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细菌鉴定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等。
中心是市、区卫健委、民政局、残联指定的贫困精神病人救治定点医院和“北碚区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是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煤炭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是北碚区精神残疾康复、农疗、辅助性就业示范站;是西南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实践基地;是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系和高护班的心理卫生教学基地。中心开展人性化服务,开展了生物反馈治疗技术、无抽搐电痉挛(ECT)治疗技术、心理测量技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技术、程控电针治疗技术、经颅磁刺激治疗技术等临床应用技术项目,2017年起中心开展了农疗、辅助性就业、托养等精神病人康复治疗技术。
中心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保持在500人左右,均取得了较满意的疗效,获得了较好的口碑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开展临床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与科技创新工作20余项,在国家级与省部级公开医学杂志发表专业医学论文30余篇。
我们真心实意地愿为有梦、有志者提供实现梦想、施展才华的平台,真诚欢迎您成为我们队伍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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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详见《北碚区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医护人员需求计划及岗位情况表》。
医护人员需求计划及岗位情况表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年龄 |
人数 |
薪酬待遇 |
生活待遇 |
发展平台 |
临床 |
博士 |
中级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7 |
试用期待遇12000元/月,试用期满15000-20000元/月 |
提供一套50平方米住房(使用权);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服务满5年以上) |
作为精卫中心学科带头人培养,根据工作情况可提拔为精卫中心及相关专业负责人 |
临床、医技(放射、超声、检验) |
硕士 |
助理级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0 |
试用期待遇8000元/月,试用期满12000-16000元/月 |
提供一套50平方米住房(使用权);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服务满5年以上) |
作为精卫中心学科带头人培养,根据工作情况可提拔为精卫中心及相关专业负责人 |
临床 |
规培生 |
助理级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20 |
试用期待遇7000元/月,试用期满11000-13000元/月 |
两人提供一套50平方米住房(使用权) |
可作为精卫中心学科带头人培养,根据工作情况可提拔为精卫中心相关专业负责人 |
临床、医技(放射、超声、检验) |
全日制本科 |
有学位证 |
年满18周岁 |
30 |
试用期待遇5000元/月,试用期满6000-8000元/月 |
两人提供一套50平方米住房(使用权) |
可作为精卫中心学科带头人培养,根据工作情况可提拔为精卫中心相关专业负责人;可委培研究生 |
护士 |
硕士 |
助理级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0 |
试用期待遇7000元/月,试用期满8000-10000元/月 |
提供一套50平方米住房(使用权);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服务满5年以上) |
作为精卫中心护理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根据工作情况可提拔为精卫中心及护理专业负责人 |
护士 |
全日制本科 |
有学位证 |
年满18周岁 |
30 |
试用期待遇4000元/月,试用期满6000-8000元/月 |
两人提供一套50平方米住房(使用权) |
可作为精卫中心护理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根据工作情况可提拔为精卫中心护理专业负责人 |
其他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工作餐、上下班交通车接送,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其他津补贴按照中心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一次性安家费奖励者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5年需全部退回,并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违约责任。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由北碚区第二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未涉及内容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