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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本人档案材料的完整和有效?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4-09 点击次数:
针对新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个人如何做好本人人事档案工作,有以下四点建议。
一、注意书写格式规范。认真对待各类材料的手工书写规范问题,严格做到字迹清晰、端正,切勿书写随心所欲、字迹潦草。
二、注意日期一致性。材料中凡涉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务必与相关材料保持一致,确保合法合理合规。如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上一致,不得填写农历出生年月,更不能杜撰、篡改出生年月;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上时间为准;就业时间以首次参工、招工或聘用合同材料为准等。
三、注意收集材料。对有结论性的、涉及年龄、工龄、党龄、社会经历、工作经历等材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收集、妥善保管,并保留复印件,原件及时提醒相应部门及时归档,并保留归档凭据。大致可分为以下十类材料:
(一)履历类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三)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着作译着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五)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六)党、团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七)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八)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九)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四、注意档案去向。大学学业毕业后,一定要密切关注学籍档案的去处。就业后,档案及时转至单位或单位指定的机构。离职(辞职)后,档案要转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便查找和管理。